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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稻研究所关于开展2026-2027学年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的通知

时间: 2026-11-03 点击次数:次 作者:


全体研究生:

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《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》(校研发〔2026〕1号)《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》(校研发〔2026〕2号)相关规定,现将2026-2027学年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指标及奖励

序号

奖学金名称

类别

标准(元/人)

名额

备注

1

和秀奖学金

博士

4000

1

评选对象为作物学科学制内研究生

硕士

2000

3

2

荣玉奖学金

博士

10000

1

在读研究生

硕士

5000

2

在读研究生

3

台沃奖学金

研究生

4000

1

1.获奖学生每年寒/暑假需到企业参加一周的实践。

2.学术文章作者署名须为顺序第一,或导师/导师组成员排序第一,申请人作为共同第一作者排序第二,同等条件下申请人排序第一者优先。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须是主要完成人;实用新型专利须排名第一或发明专利排名前二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1.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
2. 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,无学术不端及失信行为记录;

3. 学习态度端正,刻苦钻研,课程成绩优良,评选学年内无补考或重修记录;

4. 科研态度严谨,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发展潜质;

5. 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和集体活动,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。

6. 在校期间积极参与所内公益服务相关工作,涵盖但不限于学生工作、志愿服务、学科活动组织、学风建设、科研服务等;

7. 积极参加学术实践活动,涵盖但不限于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、横向项目参与等;

8. 本年度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等同类奖学金者,不再重复奖励。

三、参评成果要求

参评成果为在水稻研究所就读期间累计成果,第一单位须为四川农业大学,截止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。

四、评选流程

1. 课题组推荐:按照学生自愿申报的原则,研究生人数超过50人的课题组可推荐0-3人,其他课题组可推荐0-2人,各课题组按照推荐指标数进行评选推荐,于2026年11月9日中午前,将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619142711@qq.com,附件1纸质版交到所办。

2. 奖学金答辩:由水稻研究所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组织公开答辩,初评名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参评学生以PPT形式展示学业成绩、科研成果、获奖情况、公益服务、实践活动等。


水稻研究所

2026年11月3日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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