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研究生:
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《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》(校研发〔2026〕1号)《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》(校研发〔2026〕2号)相关规定,现将2026-2027学年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指标及奖励
序号 | 奖学金名称 | 类别 | 标准(元/人) | 名额 | 备注 |
1 | 和秀奖学金 | 博士 | 4000 | 1 | 评选对象为作物学科学制内研究生 |
硕士 | 2000 | 3 | |||
2 | 荣玉奖学金 | 博士 | 10000 | 1 | 在读研究生 |
硕士 | 5000 | 2 | 在读研究生 | ||
3 | 台沃奖学金 | 研究生 | 4000 | 1 | 1.获奖学生每年寒/暑假需到企业参加一周的实践。 2.学术文章作者署名须为顺序第一,或导师/导师组成员排序第一,申请人作为共同第一作者排序第二,同等条件下申请人排序第一者优先。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须是主要完成人;实用新型专利须排名第一或发明专利排名前二。 |
二、基本条件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2. 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,无学术不端及失信行为记录;
3. 学习态度端正,刻苦钻研,课程成绩优良,评选学年内无补考或重修记录;
4. 科研态度严谨,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发展潜质;
5. 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和集体活动,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。
6. 在校期间积极参与所内公益服务相关工作,涵盖但不限于学生工作、志愿服务、学科活动组织、学风建设、科研服务等;
7. 积极参加学术实践活动,涵盖但不限于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、横向项目参与等;
8. 本年度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等同类奖学金者,不再重复奖励。
三、参评成果要求
参评成果为在水稻研究所就读期间累计成果,第一单位须为四川农业大学,截止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。
四、评选流程
1. 课题组推荐:按照学生自愿申报的原则,研究生人数超过50人的课题组可推荐0-3人,其他课题组可推荐0-2人,各课题组按照推荐指标数进行评选推荐,于2026年11月9日中午前,将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619142711@qq.com,附件1纸质版交到所办。
2. 奖学金答辩:由水稻研究所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组织公开答辩,初评名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参评学生以PPT形式展示学业成绩、科研成果、获奖情况、公益服务、实践活动等。
水稻研究所
2026年1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