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校发[2023]31号文件规定,现将水稻研究所近期科研副产物(品)处置情况予以公示:
一、科研副产物采购企业
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、四川忠伟农业有限公司
二、科研副产物内容
四川农业大学2025年为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、四川忠伟农业有限公司繁殖合格的“象牙香”、“川农优818号”“蜀香优668”原种,其中“象牙香”繁殖面积为15亩,“川农优818”繁殖面积为15亩,“蜀香优668”繁殖面积30亩。
三、采购方付款方式
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、四川忠伟农业有限公司收到合格原种后,按照签订协议上的价格在10日内向四川农业大学指定账户支付款项。
四、本项目负责人
四川农业大学水稻研究所,朱建清
如发现有违学校工作规定的,请于4月10日前向所党政办公室反映,电话:028-86290897,地点:四川农业大学科技园一期C302-5。
四川农业大学水稻研究所
2025年4月7日